第三十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在自治县内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自治县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其留成比例享受省高于一般地区和市全额返还自治县的照顾,专项用于矿产资源的保护管理。

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