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第三章 指导与服务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时发布鼓励、限制和禁止项目的目录,优化产业结构。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