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四条已修改河砂属于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采砂。河道采砂应当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行计划开采,总量控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