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职业教育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县(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办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现有教育资源基础上办好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为一体的乡(镇)综合中学,使其与科技、农业部门共同成为乡(镇)实施农科教结合的载体。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