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是文化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二)对文化市场进行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三)按权限审批、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四)培训文化市场管理人员、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五)监督检查文化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六)负责文化市场的其他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