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建筑节能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擅自变更施工图节能设计内容。建设单位采购并要求施工单位使用的建筑材料、产品和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