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依照宪法、自治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行使县级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法律在自治县内的遵守和执行。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