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驻融水镇。地方法规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