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与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森林公园经营者应当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做好其经营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等工作。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