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州的社会事业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自主地规划、管理和发展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卫生、体育等事业。地方法规 ·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