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第五章 人才流动行为规范第三十一条已废止人才流动机构和人才中介服务组织收费项目和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省人事行政部门核定。人才流动机构和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应当按规定收费。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