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第四章 扶持与保障第三十一条已废止从事中医医师职业活动,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领取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执业。执业医师须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执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