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三章 教育与科学研究第二十四条已废止鼓励中医机构、学术团体及中医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国际和地区间医疗技术的合作与交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