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第三十四条已废止禁止制造、销售和进口排气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机动车、船。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