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是风景区的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条例。建设、规划、国土、园林、公安、市容、环保、文物、旅游和工商行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风景区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