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雨花台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条已废止核心保护区内,除进行保护性维修、完善基础设施或者恢复原有纪念性建筑外,不得新建其他建筑物和设施。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