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建设工程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8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