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集贸市场建设第七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将集贸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和乡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繁荣经济、方便群众生活、节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