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乡集市贸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集贸市场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已废止集贸市场内应当设立监督台,设置意见箱,受理消费者、经营者投诉。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