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第三章 处理、调解和查处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就专门技术性问题进行咨询,或者依法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