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就专门技术性问题进行咨询,或者依法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