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征兵办公室应当对在征兵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