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征兵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依法服兵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人民政府的优待和社会的尊重。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