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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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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

第九条

有效

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委员会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或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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