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第七条有效重大事项议案、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基本情况以及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二)有关法律依据和政策依据;(三)决策方案;(四)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