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自治县的社会事业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重视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增强各族人民的体质。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