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国家税法时,除应当由国家统一审批的税收项目外,对需要从税收上照顾和鼓励的,按国家税收管理的规定,报经批准后,给予减税或者免税。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