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使用汉语审理和检察案件,保障各少数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对于不通晓汉语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