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