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二十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和新型抗震建筑材料,加强减隔震技术应用的指导、技术服务和政策扶持。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