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十九条有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终身负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