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规划第十七条已废止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界定的范围,标明界区,设立界碑。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