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县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先进节能技术,纳入科学技术或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研究开发节能新技术。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