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优化投资环境,是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关政策、措施,引导、鼓励和支持投资者投资创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为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公开透明、公正廉洁、便捷高效的服务,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投资环境。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