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教育规划,决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办学形式和教学内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巩固九年制义务教育成果,重视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成人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支持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资助学,兴办各级各类学校。鼓励自学成才。

地方法规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