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二十条已修改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