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办理登记或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