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阻挠或拒不服从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二)煽动群众闹事,阻挠国家征地和建设的;(三)借征地之机敲诈勒索的。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