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十四条有效自治机关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自治县的特点和需要设置或者撤并工作机构,在上级国家机关确定的总编制内,自主调剂各部门的编制名额。地方法规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