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机关积极发展体育事业,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群众性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提高各类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增强各族人民体质。自治县每三年举办一次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人才队伍建设地方法规 ·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