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三十七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财政是国家的一级地方财政。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制定财政管理办法。属于自治县的财政收入、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结余资金,由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自治县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自治机关在自治县的财政收入不能保证支出时,应当报上级国家机关增加对自治县的转移支付。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