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Amended

自治县的财政是国家的一级地方财政。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制定财政管理办法。属于自治县的财政收入、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结余资金,由自治机关自主安排使用。

自治县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自治机关在自治县的财政收入不能保证支出时,应当报上级国家机关增加对自治县的转移支付。

Local Regulations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