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东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把贫困山区列为扶贫重点,采取放宽政策,组织资金、物资、技术等扶持措施,利用资源优势发展生产。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逐年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切实加强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严禁挪用、占用扶贫资金。地方法规 ·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