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县(市)、上街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该行政许可。

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