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全市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统一领导。

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乡规划、建设、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建立违法建设查处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共同做好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