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四十五条有效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建设临时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土地使用证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需要水利、环保、文物等有关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的,应当由有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对违反水利、环保、文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临时建设工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批准手续。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