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行业协会可以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开展服务或者承办法律、法规授权以及政府工作部门委托事项等途径筹措活动经费。行业协会的经费使用,应当遵循本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会员及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