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条例第十二条有效行业协会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的整体利益和要求,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业协会的正常活动与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和侵害。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