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各单位应当保障文明单位建设所需必要条件,把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列入总体发展规划和支出预算。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