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应当列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