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第二章 不正当竞争行为第十条有效事业单位不得强制或者限定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